目錄
政策資訊:
-以科技創新提振發展信心
-工業經濟回穩向好 產業數字化進程提速——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讀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
專家觀點:
-梅宏院士:數據要素化邁出關鍵一步
行業動態:
-論壇·2022全球網空態勢回顧 | 科技企業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進程2022年度回顧
中心動態:
-微電子所榮獲中國儀器儀表學會科技進步一等獎
政策咨詢
以科技創新提振發展信心
回望剛剛過去的2022年,創新為奮進中國留下一個個難忘的瞬間。“最快的冰”讓各國運動員在賽場上的速度與激情盡情釋放,北京冬奧會因科技而大放異彩;福清核電6號機組正式商運,“華龍一號”示范工程全面建成投運,在世界核電舞臺挺起中國脊梁;6名航天員首次聚首中國空間站,全面建成空間站迎來圓夢時刻……過去一年,從未停歇、愈加堅實的創新步伐催人奮進,帶給人們砥礪前行的信心和勇氣。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2022年,放眼神州大地,我們更加感受到創新釋放的澎湃動能。鑄就大國重器,中國橋、中國大壩、中國港口、中國盾構機勇立潮頭,成為響當當的中國“名片”;助力動能轉換,采煤煉鋼、軌道交通、船舶海洋等傳統行業華麗轉身,正向高精尖邁進;開辟新賽道,人工智能、虛擬現實、新能源等新技術加快應用,新產業、新業態孕育新活力。從先進制造、醫療器械等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到建設美麗中國的大氣、水污染等防治技術的應用,再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把論文寫在大地上的堅守,科技創新正以它的廣度、深度、精度和溫度,助力中國經濟行穩致遠。
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創新是一個決定性因素。新的一年,開好局、起好步,應對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挑戰,人們更加渴望聽到創新奏出的美妙樂章,看到創新引領發展的實干擔當。競相涌現的創新成果、攻堅克難的創新勇氣、拔節生長的創新人才,讓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更足、成色更足、底氣更足。中國經濟韌性強、潛力大、活力足,以創新提振發展信心,我們必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以創新提振發展信心,我們步履不停。從上海飛北京、從成都再飛海口,國產大飛機C919開啟密集驗證飛行,向著投入商業運營不斷邁進。幾代人接力奮斗,我國的大飛機事業越飛越高。在汽車電動化時代,我們的電池、電驅動技術步入世界前列,比亞迪近日發布的電動車高端品牌向世界高端市場發起沖擊。放眼大江南北,科技創新你追我趕。在廣東,首臺全國產化“爭氣機”并網發電;在江蘇,首個全息數字電網建成……邁入2023年,創新好消息接踵而至,科技自立自強的足音強勁。
以創新提振發展信心,我們底氣十足。過去一年,出臺“基礎研究十年行動方案”、進一步為青年科研人員的減負松綁,科技政策扎實落地,創新環境更加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至100%、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政策體系持續完善,企業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更加夯實。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再上臺階、武漢“光谷”、合肥“聲谷”等產業集群快速崛起,一個個創新高地相繼隆起。有力統籌教育、科技、人才戰略布局,科技自立自強的底座更加堅實。
工業經濟回穩向好 產業數字化進程提速——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讀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
2022年我國工業經濟運行狀況如何,2023年走勢怎么看?產業數字化有何進展?中小企業運營發展情況如何?在18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讀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對一系列熱點話題進行回應。
工業經濟總體保持回穩向好態勢
2022年,工業經濟面臨的國內外環境嚴峻復雜,穩增長壓力較大。我國積極采取一系列舉措,推動工業經濟企穩回升。
工信部總工程師田玉龍介紹,2022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3.6%,其中制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3%。制造業投資同比增長9.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出口交貨值同比增長5.5%。工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36%,為近年來較高水平。
與此同時,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深入推進。數據顯示,2022年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4%,高于制造業增加值增速4.4個百分點;新產品產量保持高速增長,特別是新能源汽車連續8年保持全球第一,產銷同比分別增長96.9%和93.4%。
“2023年,外部環境依然復雜,工業領域發展面臨的三重壓力還比較大。但總的來看,工業經濟增長態勢和格局沒有變,長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穩固。”田玉龍說,隨著市場主體活力、居民消費潛力和產業升級動力有效釋放,工業經濟穩步回升態勢保持不變。
移動物聯網連接數占全球七成
發布會數據顯示,我國信息通信業平穩持續增長。
2022年,電信業務收入同比增長8%;新建5G基站88.7萬個,目前已達到231.2萬個,總量占全球超過60%;5G用戶達5.61億戶,在移動電話用戶中占比三分之一,是全球平均水平的2.75倍。
我國產業數字化進程也在不斷提速。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長趙志國介紹,在行業領域方面,信息通信融合應用加速向工業、醫療、教育、交通等領域拓展深化,5G行業虛擬專網數量突破1萬個,移動物聯網連接數占全球總數的70%,工業互聯網已經全面融入45個國民經濟大類。
在個人用戶方面,App數量超258萬款,豐富了用戶消費、娛樂、社交、出行等各類需求,推動形成全球最大、最為活躍的數字服務市場。
啟動電信普遍服務“寬帶邊疆”工程;推動工業互聯網規模應用……趙志國表示,下一步,將從建設高質量的信息基礎設施、培育高水平的融合創新應用、筑牢高可靠的網絡安全防線等方面,鞏固信息通信業優勢領先地位,以高品質信息通信網絡服務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多措并舉加力幫扶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連接千家萬戶,是推動創新、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0年以來,受疫情持續影響,中小企業受到較大沖擊,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紓困解難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2年1至11月,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實現數量、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同比分別增長10.5%、6.0%、0.3%。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中小企業迎難而上,用創新化解危機、開拓新局。田玉龍介紹,工信部對1800多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調查顯示,2022年1至11月,“小巨人”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率為10.7%,高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2個百分點。
近日,針對中小企業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立足于“紓困和服務兩手抓,調結構和強能力并行推”提出15條具體舉措。
“2023年,中小企業平穩發展的困難挑戰依然較大,我們將進一步強化政策惠企、環境活企、服務助企、創新強企、人才興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田玉龍說。
專家觀點
梅宏院士:數據要素化邁出關鍵一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我國數據要素化邁出的關鍵、堅實一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
發展數字經濟,核心就是在萬物數字化、數據化的基礎上,充分挖掘釋放蘊藏在數據中的價值。數據的開發和應用能力已經成為一個國家、地區或組織綜合競爭力的關鍵指標。數據價值的發揮依賴于多源(元)數據的融合碰撞和數據的共享流通,數據只有動起來、用起來才能產生價值、發揮作用。而數據在其全生命周期的每個環節上又涉及眾多利益相關者,只有充分發揮各環節利益相關者的積極性、全面保障各環節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方能實現數據價值的最大化,形成健康的數字經濟生態。
當前,數據要素化是一個國際性難題,尚處探索階段。一方面,數據相比傳統的生產要素,具有獨有的特征,如獲得的非競爭性、使用的非排他性(或非獨占性)、價值的非耗竭性、源頭的非稀缺性等。由于這些特殊性質,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在涉及產權、流通、共享、定價、使用、獲益、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方面,不僅存在制度障礙,還缺少有效技術支撐。
另一方面,數據要素化是將數據確立為重要生產要素,并通過各類手段讓其參與社會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又可分為遞進的三個層次:一是資源化,即認識數據的資源屬性,這是數據價值釋放的前提。當前,數據作為基礎性戰略性資源已得到廣泛共識;二是資產化,即在法律上確立數據的資產屬性,這是要素價值得以保障的根本。作為資產,必然涉及產權,然而,數據的產權及其確權正是當前爭議較大的議題,傳統要素產權的經濟實體性、產權可分離性和流動獨立性,對數據要素而言并不完全適用,由于參與主體多,權屬關系復雜,在現有法律體系框架下難以有效解決數據的確權問題;三是資本化,即實現數據的資本屬性,這是要素價值得以釋放并創造新價值的途徑。當前,數據的流通共享障礙重重,數據的定價和收益分配無章可循,數據平臺的虹吸效應、壟斷行為帶來稅收侵蝕、收益失序等問題,有礙于數字經濟生態的形成。顯然,數據要素化不能因循既有制度體系,既需要理論創新,也需要實踐探索。
近日印發的《意見》更是系統地、有針對性地為我國今后一段時期內數據要素化明晰了制度指引,指明了前進方向,對于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加快培育壯大數據要素市場、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無疑具有更加重大的指導意義。
《意見》從數據基礎制度構建視角,以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個方面為重點,給出了及時的、關鍵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建立保障權益、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涉及數據產權的結構性分置制度,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信息數據的確權授權機制,以及數據要素各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保護機制等;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涉及數據的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規范高效的數據交易場所,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數據安全合規有序的跨境流動機制等;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包括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和政府對數據要素收益分配的引導調節作用;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涉及政府的數據治理機制,企業的數據治理責任,以及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等。《意見》從多個層次、多個維度給出了數據要素市場化的路徑機制,綜合統籌數字經濟發展和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優勢下的頂層規劃和市場機制的配置調節、頂層框架基本規范和足夠的創新探索空間等,為推動數據要素高效有序流通與公平競爭,建設統一有序開放的數據要素市場,構建安全發展共生繁榮的數字經濟生態打下了良好基礎。
《意見》具有三個重要特色:
凸顯了發展導向。《意見》以“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為基調,以“堅持共享共用、釋放價值紅利”“強化優質供給、促進合規流通”“深化開放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為原則,明確了促進發展的鮮明主導向。如,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淡化了數據的“所有權”,更多強調“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經營權”等,這對在當前缺乏共識情況下,擱置爭議,構建有效高效的數據產權運行機制,明晰在數據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各參與方的合法權利,最大化數據價值的釋放,提供了可行途徑和方案。在流通交易方面,強調“在使用中流通、場內場外相結合”“有序發展跨境流通和交易”,探索“公共數據有償使用政府指導定價”和“企業、個人數據市場自主定價”結合的價格機制。在收益分配方面,明確要“擴大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和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渠道,完善數據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調節機制”,有利于在保障基本權益前提下,鼓勵發揮各參與方積極性,并盡可能最大化各參與方收益。
有利于可操作性。《意見》雖然定位于宏觀指導,但是在不少方面已具備實際可操作性。如,數據產權的結構性分置框架和不同類別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個人授權前提下的數據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數據交易場所的構建規范等。
留足了創新空間。《意見》給出了數據基礎制度的頂層框架設計,同時,對一些當前未決問題也留下了進一步創新探索的空間,如“探索數據資產入表新模式”“探索建立數據跨境分類分級管理機制與合作新途徑”等。此外,《意見》也明確要“積極鼓勵試驗探索”“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結合”,鼓勵支持先行先試,引導推動技術和產業應用創新,并建立創新容錯機制。
總體看,《意見》的出臺,為我國促進數據要素化的相關制度建設奠定了基礎,發出了動員令。后續需要各部門、地方政府、行業聯盟、企事業機構等在《意見》給出的指導和框架下,加大實踐、創新和探索,為制度的建立健全添磚加瓦、貢獻智慧、經驗乃至教訓。數據制度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尚在起步探索期,仍有較長的路要走。制度體系構建需要做好頂層設計,更需要留足創新探索空間。
行業動態
論壇·2022全球網空態勢回顧 | 科技企業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進程2022年度回顧

當前,聯合國框架下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進程主要集中于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規范和打擊網絡犯罪公約議題,前者的規則制定平臺主要是聯合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UN GGE)和信息安全開放式工作組(OEWG),后者主要是打擊網絡犯罪政府間專家組(IEG)和特設政府間專家委員會(AdHocCommittee)。在聯合國多利益攸關方參與治理模式的框架下,科技企業得以參與其中,但是,因在不同進程中多利益攸關方的運作模式不同,也使科技企業的參與能力和影響力大不相同。
一、科技企業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現狀
2021 年至 2022 年是國際格局動蕩且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確定性仍然存在的一年。2021 年初,UN GGE 和 OEWG 各自發布了共識性報告,開啟了新一階段的進程,但是,科技企業進一步參與 OEWG 開始遇挫。面對一直由主權國家主導的IEG,科技企業的實質性參與依舊不強。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Ad Hoc 于 2022 年開啟了制定網絡空間犯罪條約的新進程,這將有望為科技企業參與打擊網絡犯罪治理打開新局面。
(一)科技企業參與 OEWG 開始受挫
2018 年 12 月,聯大通過了設立 OEWG 的決議。該工作組與 UN GGE 形成平行進程,繼續推進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的行為規則、規范和原則及其實施方式,并研究建立廣泛參與的定期對話機制。截至2022 年 11 月,OEWG 共舉辦了一次組織性會議、三次實質性會議、一次與產業界和非政府組織的咨詢會。OEWG 允許多利益相關方參加,也是目前科技企業參與較多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治理機制。
2021 年 3 月,OEWG 發布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共識性報告。在最終報告發布之前的多方咨詢階段,以卡巴斯基和微軟為代表的科技企業針對報告提交了意見書,并參與了非正式磋商會并提交議案。以 2018 年微軟主導發起的網絡安全技術協議聯盟(Tech Accord)積極參與 OEWG 進程。目前,有 161 家科技企業簽署方的 Tech Accord 不僅在非正式磋商會中提交議案,還主持了國際網絡安全能力建設議題的會議討論。此外,在聯合國進程外圍,Tech Accord 還通過巴黎倡議第三工作組推進“加強多利益攸關方模式推進聯合國談判”的討論,超過 80 家政府、學界、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其中,推動改革聯合國網絡安全對話機制,倡導對話機制更具包容性。
然而,在 2022 年 3 月召開的 OEWG 2021-2025 進程第一次非正式會議上,參與國就新進程是否設立非國家行為體參與的利益攸關方模式產生分歧。伊朗和俄羅斯指出,利益相關方的參與方式議題正在分散 OEWG 的注意力,阻礙了該組織的內部工作。俄羅斯建議設立一個非正式的分組,讓非政府組織參與其中,延續 OEWG 2019-2021 進程的先例。巴西和印度尼西亞認為,非正式咨詢會的成果尚未得到 OEWG 最終報告的關注。不過,中國、古巴、朝鮮、伊拉克、印度尼西亞、委內瑞拉和尼加拉瓜也都贊成聚焦實質性會議的討論。
(二)科技企業參與 IEG 實質性不強
根據 2010 年第十二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員會通過的《薩爾瓦多宣言》(SalvadoranDeclaration),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下屬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員會(CCPCJ)的 IEG 的主要職能是深入討論網絡犯罪問題,并對網絡犯罪及其應對措施進行全面研究,包括網絡犯罪問題界定以及聯合國成員國、國際社會和企業界的應對措施。當前,各國在核心網絡犯罪行為定罪、確立應對網絡犯罪綜合模式以及加強跨境獲取電子證據交流等問題上有一定共識,但是在具體問題政策取向、優先目標等方面,各國仍存在不少分歧。
網絡犯罪議題與網絡詐騙、網絡犯罪、溯源和響應等網絡安全問題密不可分,因此,科技企業中的網絡安全企業積極參與該進程。IEG 自 2011 年組會以來已經舉行了七次實質性會議。根據 2018-2021 年工作計劃,IEG 確定了工作重心從程序性事項轉向實質性事項,正式開啟實質性磋商進程。
目前,此進程主要就網絡犯罪實質問題組織開展了三次討論,反映了各國立足不同國情、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文化背景所實施的打擊網絡犯罪的意見和舉措,強化打擊網絡犯罪國際合作。根據 IEG 機制,只有主權國家可以提交立場文件,企業可以通過旁聽會議和展示實踐的方式參與其中。在截至 2022 年 11 月的七次組會中,微軟、卡巴斯基、思科、賽門鐵克、Team Cymru、諾基亞、騰訊、360 數字安全集團等科技企業紛紛列席參與。其中,卡巴斯基和 360 數字安全集團的網絡安全專家都分享了公司最佳實踐,微軟、卡巴斯基和 Team Cymru 是七次組會中參與次數最多的企業。2021 年 4 月 6 日至 8 日,第七次 IEG 召開會議并發布報告,卡巴斯基和微軟分別提交了對 IEG 報告的意見文件。總體而言,IEG 與 UN GGE 機制類似都是主權國家直接參與和主導的規則制定進程,雖然科技企業有列席參與和進行展示的機會,但是其實質性參與和影響能力有限。
(三)科技企業參與 Ad Hoc 打開新局面
2019 年 12 月,聯大通過第 74/247 號決議,決定設立一個代表所有區域的不限成員名額的 Ad Hoc Committee,在 IEG 研究工作的基礎上制定網絡犯罪公約,更加實質性地推動制定打擊網絡犯罪的國際公約。該進程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UNODC)牽頭,預計三年完成,但是,進程因為疫情延誤,直到 2022 年 2 月才開始了第一輪實質性會議。因其為不限成員名額的開放式工作組,全球和區域的政府間組織和具有 ECOSOC 的咨商地位的政府間組織,以及通過批準許可的非政府組織、社會組織、學術機構和企業都可以參與其中。
截止 2022 年 9 月,Ad Hoc Committee 已經召開了三次會議。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1 日召開的第一次實質性會議,進行了“一般性辯論”,討論了“公約的目標和范圍”,審議了“公約結構”,并就公約的主要內容初步交換了意見,認為未來公約的結構將包含總則、刑事定罪、程序措施和執法、國際合作、技術援助、經驗交流、預防措施、實施機制以及最后條款等。同時,會議也討論和決定了Ad Hoc Committee 在隨后的屆會和閉會期間的工作方式。分別在 2022 年 5 月和 2022 年 8 月召開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會議,收集了聯合國各成員國提交的公約文本草案以及各利益攸關方對公約草案的反饋意見。在每次正式會議召開后的閉幕會期間,召開為期兩天的與多利益攸關方的協商會議,科技企業可參與協商并提交意見聲明。
在目前已經召開的三次協商會議中,以臉書(Meta Platform)、卡巴斯基、微軟、ICC-UK、Privanova SAS、GKW Computing Services 為代表的科技企業和以 Tech Accord 為代表的企業聯盟參與其中,對公約草案提交意見書。其中,最活躍的微軟向三次會議都提交了意見書,建議不要輕易擴大網絡犯罪的定義;根據實質性使用網絡的犯罪行為定罪,而不是重復現有法律已經涵蓋的犯罪行為定罪;對將網絡犯罪的定義擴大到包括通過計算機傳播信息或專注于在線內容的犯罪時保持警惕。2022 年 6 月,Tech Accord 簽署方應邀參加特設委員會 Ad Hoc 第二次閉會期間協商會議并發言。
二、科技企業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進程趨勢
網絡空間的社會屬性日益增強,網絡安全治理議題與國家政治、經濟和軍事密切相關。對網絡空間核心技術資源的掌握,使科技企業成為網絡空間治理的關鍵角色,但是在參與主權國家主導的治理進程中,科技企業依舊難以擺脫地緣政治博弈;法國主導提出的 PoA 進程試圖打破 UN GGE 和 OEWG 的雙軌制局面,強調多利益攸關方的參與方式,可能為科技企業參與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規范進程提供新機會;同時,科技企業通過產業聯盟的形式積極發聲,不斷主動提出和制定網絡空間新規則。
(一)科技企業難以擺脫地緣政治博弈
Tech Accord 不能再參與 OEWG 2021-2025 進程的事實表明,在“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科技競爭成為國家競爭的核心要素時,科技企業在參與網絡安全議題討論過程中難以脫離與國家政治的捆綁。Tech Accord 聯合發起的致 OEWG 主席的公開信強烈表明了非政府組織被政治化的不滿,部分聯合國成員國依據企業所在國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背景,將其拉入陣營化的地緣政治斗爭中,使企業被政治化的風險加大。在利益相關方如何參與 OEWG 進程的爭論中,企業等非國家行為主體的參與受到強調政府主導網絡安全國際規則制定的國家反對,這表現出網絡空間多邊與多方治理模式競爭延續的態勢。
(二)PoA 為企業參與提供新機會
2020 年 10 月,法國主導并且聯合 40 個國家建議,建立一項促進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的《行動綱領》(PoA)作為聯合國常設機制,推進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規范制定和落地執行,結束聯合國框架下 UN GGE 和 OEWG“雙軌并進”模式。PoA 是法國主導的提案,旨在推動 UN GGE 和 OEWG 已經達成的建議、規范、原則和政治承諾的落實,并且對新規則進行審查落實。
2022 年 11 月,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通過了關于《行動綱領》的決議,提議在 OEWG 2021-2025 進程結束后建立一個長期性、包容性和以落實規范為主的常規對話機制。就利益相關方如何參與 2021-2025 OEWG 進程的討論,反映了以俄羅斯為代表的反對聲音,以美國為代表的支持聲音,以及英國提出的第二方案替代派聲音。PoA 倡導建立常設性的對話機制,鼓勵多利益相關方參與其中,因此獲得以微軟為代表的科技企業的大力支持。PoA 被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采納,可能會打破美國等西方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二元對立,也給科技企業繼續參與網絡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規范的規則制定提供了新的機會。
(三)科技企業主動制定網絡空間新規則
在聯合國框架下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進程中,UN GGE 和 IEG 機制都以閉門形式的參與方式面向主權國家,OEWG 和 Ad Hoc 則加入多利益相關方協商機制,給予私營企業直接或間接參與的機會。但是,企業在主權國家主導下的機制中發揮的作用有限,因此,企業也不斷主動制定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從行業側提出倡議試圖影響國家行為。
以微軟主導的 Tech Accord 為例,該產業聯盟曾于 2018 年發起四項 ICT 企業在網絡空間負責任行為的規范,承諾保護所有的客戶和世界各地的客戶;承諾反對從任何地方發起對無辜公民和企業進行的網絡攻擊;承諾將幫助用戶、客戶和開發者加強網絡安全保護的能力;承諾將相互合作并與志同道合的團體合作加強網絡安全。自提出規范以來,Tech Accord 連續五年發布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不斷完善四項規范的內涵,總結圍繞其開展的各類工作,并且通過 OEWG、網絡安全巴黎倡議(Paris Call)、全球網絡安全穩定委員會(GCSC)、OECD、G20 等多方進程力推該規范,試圖引起主權國家更大的關注。
在打擊網絡犯罪問題上,2022 年 1 月,Tech Accord 與網絡和平研究所(Cyber Peace Institute)以及 60 多個其他企業和民間社會組織一道推出了《網絡犯罪問題多方利益攸關方宣言》(Multistakeholder Manifesto on Cybercrime)。該宣言呼吁,各國需要在打擊網絡犯罪與保護網絡基本自由和人權以及維護自由和開放的互聯網之間取得平衡,為與政府的談判提供了參考性原則。該宣言鼓勵各國政府建立一個包容性進程,由產業界提供專業知識和技術,社會組織推動人權保護議題。由此看出,科技企業在參與主權國家主導的網絡空間規則受阻的情況下,仍然通過凝聚產業界的力量推動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制定。
2021 年 10 月,Tech Accord 在聯合國大會第一裁軍和國際安全委員會第 76 屆會議上發表的《關于網絡和平與安全的民間社會聯合宣言》(Joint Civil Society Statement on Cyber Peace and Human Security),與包括社會團體、行業代表和國際社會成員在內的 13 個簽署方,共同呼吁聯合國成員國尊重網絡空間的人的安全,避免任何利用ICT技術實施的暴力行為,并提出了 6 項具體建議。
三、我國科技企業如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目前,在科技企業參與聯合國框架下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進程中,較為活躍的多為歐美西方國家的企業,我國科技企業的實質性參與較少。在新一輪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競爭中,國家間建章立制權的爭奪將蔓延至企業間國際規則制定主導權的競爭。因此,在我國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進程中,科技企業需要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制定,應成為我國科技企業需要思考和實踐的重要議題。
(一)密切關注把握網絡空間國際規則新動態
UN GGE 和 OEWG 進程目前有回歸主權國家主導的趨勢,但是,其核心議題依然值得科技企業關注,網絡空間的國家行為對科技企業自身有直接的利益影響。新開啟的網絡空間《行動綱領》雖然尚未開始運作,卻可能是科技企業參與該議題討論的新機會,值得進一步關注。打擊網絡犯罪國際規則中的 Ad Hoc Committee 進程正在穩步推進中。目前,三次會議已經收集了各方提交的公約草案,并將在 2023 年 1 月、4 月和 8 月召開的三次實質性會議上重點審議打擊網絡犯罪公約的細則。這將是打擊網絡犯罪國際談判的核心。在此三次實質性會議的閉會期間,有兩次與多利益攸關方的協商會議,科技企業需要密切關注并積極參與。
(二)建立專業團隊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
微軟是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最活躍的科技企業之一,其公司內部設有數字外交團隊和網絡犯罪與執法團隊兩個部門,長期跟蹤研究和參與 UN GGE、OEWG、IEG 和 Ad Hoc 的進程,通過參會代表發言和提交報告意見書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規則制定產生影響。制定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需要配備熟知網絡安全技術、國際法、國際關系和公共政策等的專業復合型人才,因此,科技企業需要培養專業團隊在國際談判場合發聲。此外,建立產業聯盟也是企業參與規則制定的路徑之一,通過建立廣泛聯盟的代表提出產業界的聯盟倡議,可以引起主權國家和國際社會的有效關注。
(三)多方合作共制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中國方案
中心動態
微電子所榮獲中國儀器儀表學會科技進步一等獎
近日,微電子所新技術開發部微系統技術實驗室焦斌斌研究員團隊的“緊湊型數字電容式MEMS三軸一體加速度傳感器關鍵技術及產業化”項目,在中國儀器儀表學會2022年度項目評選中榮獲“科技進步一等獎”。
自2011年起,焦斌斌團隊與西安交通大學、蘇州明皜傳感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開展MEMS三軸一體加速度傳感器的關鍵技術及產業化工作,開發了多項MEMS關鍵工藝,設計了全套MEMS工藝監測方法與圖形體系,保證了MEMS芯片的高良率(>98%)生產。專家組一致認為,該成果技術復雜、創新性強、工藝難度大,核心制造工藝與質量監控方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鋁鍺共晶鍵合顆粒溢出檢測、微小腔體氣密性檢測等在線工藝質量監控技術達國際領先水平。
基于該技術的相應產品性能達博世、ST等國際龍頭企業對應型號水平,獲得業內眾多行業龍頭標桿客戶認可,不僅批量應用于榮耀、小米、傳音等國內一線品牌的電子產品,還進入美國谷歌、韓國三星等國際知名企業。目前,該加速度傳感器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國內市場前三、全球市場前五,正逐漸改變微型三軸加速度傳感器的國際市場格局。
轉載來源:國際合作司、 中國信息安全、新華社、中科院微電子研究所













